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建设单位: 东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
招标项目: 抚州校区网络维修改造
联系人: 单玥 电话: 0791-83879498
编制时间: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东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 抚州校区网络维修改造 | 建设地点 |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 |
面积 | | 结构类型及层数 |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工期要求 | 2024年7 月 15 日至2024年 8月 23日(40天) |
购买招 标文件 | 时 间 | 邀请招标 | 地点 | 南昌校区办公楼219办公室 |
投标文件 份数 | 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投标文件 递交 | 单位 | 东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 | 地点 | 南昌校区办公楼201会议室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4年7 月12 日(上午)10:30时 |
开标会 | 时间 | 2024年7 月12 日(上午)10:30时 | 地点 | 南昌校区办公楼201会议室 |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
根据2024年第14次东华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通过抚州校区网络维修改造专项工程和网络与信息中心2024年7月3日《抚州校区网络维修改造零星维修申请表》,为了进一步推进该专项工程的实施,拟对抚州校区行政楼弱电线路及第二教学楼有线网络改造及敷设。
二、总则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2023年-2024年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水电(两家)和抚州校区土建(三家)零星维修遴选中标单位,共五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等级证书等原始文本副本。
3、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守合同、重诚信,具有经济实力和承担风险能力。
三、投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
(二)投标控制价
抚州校区网络维修改造改造工程投标控制价为: 元(注:招标控制价为学校审计处审定后确定)。
投标控制价执行2017年《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按定额标准费率计取费率(人工费调差响应国家及地方政策性调差)。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抚州校区网络维修改造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方式。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3、工程结算时调整价款方式: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投标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报价,工程预算书一份;
5、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6、主要业绩等辅助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投标时编制的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密封袋密封口处均由投标人密封。
第三节 开标与评标
六、开标与评标
(七)开标
1、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即迟到5分钟,尚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5、招标人宣布评标原则和办法。
(七)评标
1、评标程序
(1)投标人抽签确定排序号码;
(2)投标人依照抽签顺序介绍本公司情况及项目经理主要业绩和主要优势,质量与服务承诺,优惠条件及建议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评标工作人员查阅相关投标文件;
(4)由招标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最低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5)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结果。
(八)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第三节授予合同
(九)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十)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十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工程工期
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施工工期40日历天。
3、工期延误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工。
(3)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赔偿 1000元 ,限额为 10000元 。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十二)质量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和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3、中标单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提供“三证一书”,并经招标单位认可后才能使用。
(十三)安全施工
中标人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接受招标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工程款支付:工程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经甲方审计审核后,乙方需将结算审核价款的3%交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即支付结算审核价款的100%给乙方,另自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十五)工程保修
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一年。
3、保修期限和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具体明确。
东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章)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