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本级参保人:
因意外伤害导致外伤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务必向参保医保部门和定点医院医保科申请办理意外伤害备案手续,意外伤害申请备案成功后,即可刷卡结算。在住院期间未按照要求完成意外伤害备案、出院时自行以现金方式结算的医疗费用,请自行到江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4层)办理报销,住院期间若有不清楚的备案事宜,请咨询医保办,联系电话:0791-83866400,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就诊医院医保部门协助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
2、现场办理:医保服务大厅。
二、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见附件1;
3、病历资料(出入院记录)。
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4年03月07日
附件1: 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