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龙媛媛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次数:3508


江西省教育厅文



赣教体艺字〔201916



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全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李迪文,联系电话:079186765265


江西省教育厅

2019730

江西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48号)要求,全面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员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学校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20198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准备工作;从20199月起,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全体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形成“有教育教学、有读本教材、有投放设施、有实践活动、有评比考核”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提倡校园垃圾减量,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到2020年底,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显提升,学生垃圾分类和投放的好习惯基本养成,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的目标任务。

三、实施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联系,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学校食堂、餐饮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教职工生活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学校自主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自行处理,或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企业上门收集,每天及时将餐厨垃圾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由学校联系当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其它垃圾

1.主要品种。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等。

2.投放暂存。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设置容器,实行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定期清理。

3.收运处置。其它垃圾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上门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江西省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纳入江西省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主要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全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各地、各校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监管、考核,研究完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规定。各地、各校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校园环境综治办牵头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全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职责是负责制定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中期推进和年终考核工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媒体宣传总体联络、协调,指导各地各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教材编审,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督促垃圾分类的投放及实际操作(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成处、基教处);负责指导协调学校食堂等餐厨垃圾分类及处理(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各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检查,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核(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督导办、稳定处)。各地、各校要明晰部门责任,分工负责推进工作,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

(三)搞好教育宣传。2019年底前,根据大学、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的不同特点编写相应的教材读本、宣传画册,以及多媒体教学课件;在教材未统一编印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通过知识读本或宣传手册的方式进行教育宣传。要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利用校园网、校报、宣传橱窗、校园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深入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标准和要求,积极营造“垃圾分类光荣”的良好氛围,使学生真正从小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强烈意识、良好的行为习惯。要通过开展党团日、主题班会、家长会、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漫画、写倡仪书、争当“环保小卫士”及“环保打卡”等实活动,积极提高师生生活垃圾分类及投放效果,使生活垃圾分类在校园形成文明风尚。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改变一个家庭,带动一片社区”的效果。

(四)加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是保障,资金是关键。各地、各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在分类投放设施上,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配置不同颜色的分类垃圾容器,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各地、各校在8月底前要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

(五)抓好示范引领。各地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示范学校建设,安排部分学校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行试点,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为引领,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全面推进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六)强化监督考核。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省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考核指标(江西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省管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对学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对不按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限期整改。

(七)建立长效机制。生活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要前端、中端、末端齐发力,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软硬件设施加速升级。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前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及时查找问题,牢固树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理念,加速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成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先行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7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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