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化粪池及管道疏通清运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建设单位: 东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
招标项目: 抚州校区化粪池及管道疏通清运服务
联系人: 刘金文 电话:13970489689
编制时间: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化粪池及管道疏通清运服务项目 | 服务地点 |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 |
服务范围 | 东华理工大学学府校园、玉茗校园、人民公园内对所有化粪池、卫生间出建筑物墙体后至化粪池出口之间管道和窨井进行疏通和清理服务 | 投标控制价 | 上限73900元,不设下限。 |
承包方式 | 包服务、包清运、包安全、包保险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甲方要求 |
服务期限 | 1+1年(首年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 |
投标文件 份数 | 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投标文件 递交 | 单位 | 东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 | 地点 | 抚州校区学工楼321室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17:00时前 |
开标会 | 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9:30时整 | 地点 | 抚州校区学工楼301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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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
东华理工大学学府校园、玉茗校园、人民公园内对所有化粪池、卫生间出建筑物墙体后至化粪池出口之间管道和窨井进行疏通和清理,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清掏、泵抽、冲洗等。
二、总则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设施管理、环卫清运、管道疏通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经营主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等原始文本及副本。
2.投标人须自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吸污车(容量2m³以上),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的机动车所有人需登记为投标人经营主体或该经营主体法人代表。
3.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
4.具备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投标人必须提供三年内此类项目服务的合同、协议书等原始文本)。服务评价良好,守合同、重诚信,具有经济实力和承担风险能力。
三、投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
(二)投标控制价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化粪池及管道疏通清运服务项目投标控制价为73900元,不设最低限价。
(三)投标报价
包括所有服务内容、人员工资、保险、设备使用、税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主体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报价表;
5、服务方案及应急响应计划;
6、服务承诺书
7、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清洗吸污车(容量2m³以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外观照片。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投标时编制的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密封袋密封口处均由投标人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3、投标文件在建设单位工作时间内递交,时间截止为2025年11月12日17:00时,递交地点为学工楼321龙老师(电话13755940355),递交现场3名接收人与提交人同时签封。
4、投标文件签封后不得退回或更改。
第三节 开标与评标
六、开标与评标
(七)开标
1、开标会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内必须到达,尚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在所有参加投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举行开标会议。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5、招标人宣布评标原则和办法。
(七)评标
1、评标程序
(1)投标人抽签确定排序号码;
(2)投标人依照抽签顺序介绍本公司情况及主要业绩和主要优势,质量与服务承诺,优惠条件及建议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评标工作人员查阅相关投标文件;
(4)由招标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中最低报价者即为中标人;如有多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则这些报价相同的投标人采取当场摸球的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
(5)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结果。
(八)特别说明
1、凡递交了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或不履行投标承诺的单位,今后将不得参加东华理工大学的任何项目招标,同时东华理工大学保留将其违约行为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的权利。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第四节授予合同
(九)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十)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十一)合同主要条款(详细见合同附件)
1.服务期:1+1年,首年考核合格后续签;
2.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应急响应超时,每次扣款1000元,严重者终止合同;
3.安全责任:乙方承担全部安全及保险责任。
(十二)安全施工
中标人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接受招标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合同款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考核合格后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25%。
附件;合同文本
东华理工大学后勤保障处
2025年11月3日
2026-2027年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化粪池及管道疏通清理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