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报流程
发布人:龙媛媛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次数:913

省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报流程

  (在昌、跨省异地安置人员申请流程

1.申请方式

参保人网上申请

 ⑴一附院申报方式:参保人关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 进入我的账户 - 医保宣传-慢病申报,按要求发送身份信息、相关病历和医学证明材料等信息。

 ⑵二附院申报方式:参保人关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服务”公众号—进入我的费用-微官网-慢病申报或扫描慢病申报二维码进入系统见附件1,并按要求上传身份信息、相关病历和医学证明材料等信息。

2.一附院、二附院医保管理部门确定提交的信息、《申请表》和相应医学证明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印章;缺少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参保人员补充所需材料。

3.一附院、二附院医保管理部门自收到参保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认定通过人员《申请表》(盖章PDF版本)按病种汇总分类后,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省医保中心进行备案。

  (二)省内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申请流程

1.在异地安置地所在统筹区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流程

1)经安置地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后,参保人将填写好的《江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和《申请门诊慢特病须提供的医学证明材料》中规定的相关医学证明材料(电子病历)一并提交给该安置地统筹区指定的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

2)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收到相关材料后按规定认定。认定通过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医保管理部门印章;缺少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参保人员补充所需材料。

3)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日内,将认定通过人员《申请表》(盖章PDF版本)按病种汇总分类后,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省医保中心进行备案

附件1.